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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桃莲率队来鹰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9日

    5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桃莲率队来鹰,就我市贯彻实施《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委员李广振,省环保厅副巡视员段惠民参加检查。

  市委书记陈兴超,市长熊茂平,市委常委、贵溪市委书记张福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陈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芦山分别陪同或出席汇报会。

  冯桃莲一行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汇报。自《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强化在用车的环保管理;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实现机动车排气监测站建设全覆盖;加大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减少高排放车辆污染;严格执法转入标准,从严控制外地车辆转入;推动油品升级,从源头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减少点源污染。一系列扎实具体的举措,较为有效地控制了机动车排气带来的污染。

  冯桃莲对我市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鹰潭市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高度重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新的进展,收获了一定的成效。鹰潭市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及后期管理有新的进展,车用燃料管理和使用有新的进展,机动车环保监测机构建设有新的进展。

  冯桃莲指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的同时,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检验与治理、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希望鹰潭市进一步协同推进部门依法履职,加强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部门执行力;进一步协同推进系统防治污染,切实做好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协同推进重要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抓紧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监管平台、采用新检测方法、加大黄标车限行管理、加大排气检测范围、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在鹰期间,冯桃莲一行还先后深入中石化贵溪第六加油站、贵溪市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鹰潭市腾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鹰潭市鸿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鹰潭市华润汽车加气站、中石化白马加油站、金球白露加油站、市交警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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