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团区委坚持“覆盖为本,活力为先,服务为重,发展为主题”的工作理念,点面结合、建活并举,积极探索一条有普陀特色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新路。目前,普陀已新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243家,确保每月推进数量稳中有增,逐步提速。
一、抓好三个重点,挖掘团建工作潜力
1、抓调研,明晰工作底数。团区委以调研先行,分层分类开展全区团建工作情况排摸,为建团工作夯实基础。一是突出重点,由团区委书记室带队,联合区社会工作党委,对全区8家规模以上重点非公企业团建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汲取有益经验。二是主攻难点,汇总多年来在服务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及其青年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瓶颈,开展青年思想状况和团组织基本情况研究,为制定区级层面专项工作意见提供借鉴。三是消灭盲点,针对党工团组织尚未渗透的长风生态商务区,成立团建突击队,对国盛中心、北岸长风等地块的456家企业开展全面盘点,消除“盲点”。
2、抓规范,加强工作指导。为使团组织在建立之初就走上规范化、长效化的发展道路,团区委推出“四个一”服务举措。一是编写一本指导手册,即《普陀区“两新”团建百事通》,内容涵盖团组织设置、青年组织建立、基础活动设计等,结合团区委品牌工作项目资源列表,供基层参考及使用。二是规范一套建团流程,根据团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指导文件,结合区域特点,对流程进行优化,并配合《普陀区基层团组织工作手册》下发。三是开设一次专题培训,依托团干部论坛和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平台,开设团的实务工作培训和经验分享交流会。四是配发一批团务用品,为区域内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免费提供团徽、团员证、团旗、团刊等各种团务用品以及《团务通》等团务实用手册。
3、抓合力,拓展工作网络。团区委积极整合区域资源,巧借势,挖潜能,采取“四个一批”,多方合力推进。一是依托党建带动一批,对已经建党的436家单位,依托党建联络员的渠道,挨户走访,电话跟踪,摸查情况,对符合建团条件的单位做到全面覆盖,对暂时不符合建团条件的单位借助党员影响力发展团员。二是依托商会联系一批,借全区街道、镇商会改选契机,掌握企业青年第一手资料,确定团建工作联系人,并逐步推动建团。三是依托青年组织发展一批,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律师沙龙、青年创业者协会等青年自组织的号召力,在青年组织领袖中发现和培养团组织负责人,作为新社会组织建团的主要工作力量来源。四是依托青年典型凝聚一批,要求青联委员、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十大杰出青年等优秀青年典型所在的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尽快建立团组织。
二、强化四项保障,激发团建工作动力
1、强化领导保障。团区委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努力构建“两新”团建工作领导机制。一是成立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领导小组,由团区委书记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协调和落实全区建团工作。二是召开党建带团建会议,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普陀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2011年普陀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区内与团建工作相关的各委办局进一步形成共识、明确职责。三是纳入党群一体化建设,获取区社会工作党委的支持,将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纳入普陀党群一体化建设内容之中,形成工作项目表。
2、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科学分解建团指标,与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该目标责任纳入各街道、镇党委党建工作的年终考核目标项目。二是建立通报反馈制度,每月底将当月指标推进情况以会议和简报方式反馈给基层党、团组织,同时上报下个月的拟推进数量,动态掌握基层的工作进度。三是建立月例会制度,地点均选在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示范单位,将例会与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3、强化人员保障。一是建立“三员”队伍,依托全区党、团干部队伍资源,以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党政领导及赴非公企业挂职锻炼的干部为团建指导员,以大口、社区(街道)、镇的团干部为团建联络员,以团区委机关干部为团建服务员,形成从上至下、由内向外的逐层指导机制。二是建立大学生助理员队伍,依托暑期赴普陀区实践锻炼的高校优秀大学生力量,为各街镇配备团建助理员,重点推进新建的规模以上团组织团建工作和具有一定意向但需加强沟通的非公企业建团工作,7月和8月平均新建团组织数比6月上升66.7%。
4、强化经费保障。团区委于2010年设立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团工作专项经费,对基层给予一定支持。一是在区级财政中给予配套支持,按照1:1同步配比的原则,对每一家新建团组织给予300元的工作启动资金,同时为基层团组织在本级财政经费预算中力争一定的配套支持。二是灵活运用上级拨付经费,全额下发团市委拨付的建团工作经费,激发基层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桃浦镇团委提出了“一半留面上集中活动,一半发基层开展工作”的经费使用方法,长风街道团(工)委形成了“立项申报获取资金”的经费使用模式,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团建的“刀刃上”。
三、落实三项举措,增强团建工作活力
1、结对兴团。以区域化团建工作为基础,建立体制内红旗团组织与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共建机制,12家单位于2011年5月签订共建协议。一是长效机制共建,统一配发《结对共建手册》,落实共建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督促结对团组织形成长效化、制度化的合作共赢关系。二是团内活动联办,例如,交警支队团支部为公兴搬场的青年司机设计了“安全行路”的交通法规系列讲座,公兴搬场的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区内各交通路口的保畅志愿者行列等。三是阵地资源共享,共建双方团组织主动向对方开放本单位文体活动场地、教育基地等设施,形成共享资源菜单。例如,区图书馆团支部为农民工聚集地团组织的优秀青年免费办理借阅卡,将“图书漂流”活动送进车间和集体宿舍;学校系统团组织则为企业免费提供羽毛球馆、足球场等文体活动场地资源;不少结对团组织在微博、QQ等网络平台上开辟学习、活动阵地。
2、文化润团。依托区青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资源,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青年中开展活动项目,搭建资源平台。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开展形势政策类宣讲活动,邀请企业负责人上党课,邀请先进典型作报告。二是整合文体活动资源,举办青年篮球赛、羽毛球赛、“七夕”情歌大赛等文体竞赛,为青年提供优惠的电影券、游泳券和免费交谊舞培训课程等。三是投身志愿服务行动,鼓励非公企业主动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结对,为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经费、书本、活动场地等资源,截至8月已有27家非公企业团组织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累计帮扶农民工子女3835人。
3、服务强团。将服务宗旨贯穿于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始终,将“青年能否得实惠,企业能否获发展”为评判工作的标准之一。一是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积极推荐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青年人才加入区青联、青年律师沙龙等青年人才联谊会,参与“IT新锐”、“创意人才”评选活动。二是服务企业业务发展,成立同行业团组织联谊会,加深非公企业的工作互动和业务联系;将28岁至35岁的青年骨干纳入团组织的外围组织,鼓励企业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三是服务青年交友需求,与区社会工作党委、区人才办合作,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发动的形式,创办“相约四季”青年交友联谊活动等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