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管理使用团员证
经过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取得团籍而入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将由团的组织办法团员证。团员证是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政治身份的证件。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员证内容包括:团员自然情况、团籍注册、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荣誉记载、超龄离团、备注,并附有团费收缴卡。 一、 团员证的六种功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功能:(一)证明团员政治身分;(二)转移团员组织关系;(三)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四)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五)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六)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七)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一) 证明团员政治身分。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因为团员证的办法对象必须具有团籍,团员凭团员证可以向所在组织和社会证明自己的政治身份,在上级他组织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优先参加团内的政治、文化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的学习和活动,临时外出团员凭证与所到单位取得联系,并申请参加团的活动,经同意后,可到指定的团组织参加活动。 (二) 转移团员组织关系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团员工作、学习单位或生活单位发生变化时,须持团员证转移组织关系。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事企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团员如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应当持团员证到所在基层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团的基层组织在接受或转出团员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的“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入、转出组织关系的时间,注目团费的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临时外出时,不转接组织关系,可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申请参加所到单位的团的组织活动。 (五)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持续认定。团员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持团员证向所在团组织(团支部或团总支)申请注册。团组织以团员证为依据,验收团员团费收缴卡,了解一年中团员参加团内活动和工作、生活、思想情况,组织团员讨论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改选团的支部委员会。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发给下年度团费收缴卡片,并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 二、团员证遗失怎么办 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自行涂改、乱写、乱画,并应该妥善保管和携带,谨防丢失。团员遗失团员证,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该及时报告所在支部。团支部要向被授权办理办法团员证具体事宜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报告情况,团的基层委员会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后,可以为其办理团员证补发手续,但要在在新证的备注栏内加以注明“补发”字样和初发时间,加盖团的基层委员会印章。新证的编号,可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 三、特殊情况下团员证的管理规定 (一)团员入党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每年都有大批优秀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团员入党一般分为预备期和转为正式党员两个阶段。对入党同志的团员证的管理也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内仍具有团籍,不需要在团员证内加以注明。工作调动时应持团员证转接团的组织关系。团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如果担任团内职务,仍然具有团籍,须持团员证参加基层团组织的年度团员注册;如果年满28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团的基层委员会应在其团员证“备注”栏内注明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时间,并加盖公章。团员证交由本人妥为保存,留作永久性纪念,但不得继续使用。 (二)团员留团察看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