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及驻鹰各单位团委,相关试点单位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团中央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基层团建面临的新情况,着力解决基层团建中面临的新问题,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团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团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团市委决定从2009年8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团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组织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方式方法,加大基层团建创新力度,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的整体活力。通过试点工作,总结出可推广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
二、试点单位
全市首批开展基层试点单位共计9个。
1、团中央、团省委在我市确定3个类别3个基层团建试点单位(其中余江县画桥镇中心小学为团中央试点单位,贵溪团市委、月湖区童家镇团委为团省委试点单位)。
2、团市委在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鹰各有关单位确定6个类别6个基层团建试点单位。
三、主要任务
1、完善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结合鹰潭实际,紧跟党建步伐,注意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上尽量与党建相融合,认真落实团干部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机制,探索共青团整体化建设考评机制。要争取党组织最大支持,借助党建工作近年来在基层形成的新格局、取得的新成果,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2、研究提炼普遍性规律。要着力在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对团员青年的覆盖、探索基层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方式、找准活跃基层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基层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和实践。对试点单位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进行总结并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普遍性规律。
3、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干部配备、经费保障、基层组织制度设计、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新的途径,重点研究“两新”组织建团、青年社团与青年自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青年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等。力争通过试点在薄弱环节上有较大突破。
4、认真做好基层团建基础工作。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帮助基层办实事,创新与青年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主动关心团员青年工作、学习、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紧紧依靠基层的智慧和力量,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同时把上级团的领导机关的思考和基层的创造相结合,使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适应经济社会的变革和青年群体变化。
5、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要统揽全局、统筹规划,兼顾试点工作和全团派驻工作、团省委双百共建等团的重点工作和活动的协调开展。要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紧密结合试点单位的根本功能、任务和特点,探索建立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适合试点领域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试点创新成果。
四、推进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8至9月)。制定试点方案,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摸清试点单位青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情况,与试点所在地(单位)协商试点具体措施等,理清试点工作的主要突破方向,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2.第一轮推动阶段(2009年10月至2009年11月)。着力在创新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探索基层组织吸引和凝聚青少年的有效方式、找准活跃基层工作的有效载体、构建基层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努力实现“五个一”:(1)建立一个与试点单位青年群体结构相一致的团组织网络;(2)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团的工作者队伍;(3)成立一支能够发挥明显作用的团员队伍;(4)建立一套纳入党建考核管理的评价制度;(5)开展一批党政欢迎、青年认可的团的活动。
3.中期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12月)。对第一阶段推进情况进行小结和阶段性评估,初步归纳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探索创新;认真分析遇到的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优化各领域试点推进方案。
4.第二轮推动阶段(2010年1月至3月)。进一步巩固第一轮推动阶段取得的成果,探索建立相关长效机制;积极借鉴其他同领域试点单位的经验,针对中期总结评估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
5.总结阶段(2010年4月)。对试点的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召开加强团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经验交流会,深入挖掘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适当的形式向全市推广。
五、工作职责
基层团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将按照分层级、分类指导的试点要求进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保障机制,采取三级联动方式(即:团市委建立工作指导机制,指定工作指导员;各地、各单位团委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并指定工作监督员;各试点单位建立工作定向落实与汇报反馈机制,并指定工作信息员),共同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团市委的职责
团市委建立全市基层团建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的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统筹协调,具体部署、督导检查、总结评估。团市委组宣部负责全市试点单位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总结,各有关职能部室按工作领域,指定工作指导员负责相关领域基层团建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
(二)各县(市、区)团委和市属及驻鹰各有关单位团组织职责
各县(市、区)团委和市属及驻鹰各有关单位团组织建立本地、本单位基层团建试点工作指导机制,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加强与团市委有关部门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指派专人,全程监督掌握试点单位的开展,积极为试点单位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试点单位的职责
基层团建试点单位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团建试点工作情况,围绕调查研究、创新实践、总结提炼,反映动态等几个方面出台本单位试点推进方案,明确本单位试点方向、工作目标、阶段成果。
基层团建试点单位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操作与落实,并指定1名信息员每半月就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直接与所在地或单位团委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按试点阶段工作要求向团市委工作指导员报送实施进展情况。
六、组织领导
鹰潭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刘维新 团市委书记
副组长:周谷昌 团市委副书记
邬筱露 团市委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周谷昌(兼任)
办公室成员:
方 璐 团市委工农青年部部长
(企业、城市社区基层试点指导员)
孔祥兆 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统筹城乡、机关事业领域基层试点指导员)
李小林 团市委学少部部长
(学校、少先队领域基层试点指导员)
聂红彦 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组宣部负责人
(青年自组织、互联网领域基层试点指导员)
王海涵 团市委青农部负责人
(农村领域基层试点指导员)
附件:鹰潭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名单
共青团鹰潭市委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鹰潭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
基层工作试点单位名单
1、少先队试点单位:余江县画桥镇中心小学(团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由团省委少年部直接联系)
2、统筹城乡试点单位:贵溪团市委(团省委确定的试点单位)
3、农村试点单位:月湖区童家镇团委(团省委确定的试点单位)
4、城市社区试点单位:月湖区交通街道办事处胜西社区
5、机关事业试点单位:鹰潭市公安局团委
6、学校试点单位: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7、企业试点单位:江西三川水表有限责任公司团委
8、青年自组织试点单位:鹰潭户外俱乐部
9、互联网试点单位:鹰潭飞鹰时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