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团发〔2009〕1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
鹰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及
岗位对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及驻鹰各单位团委,市直各大中专学校团组织,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重点工作。自今年年初启动以来,团市委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批统一品牌、统一模式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并在工作中总结出一些好的做法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把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建设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有效途径。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不仅可以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而且也可以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满足企业扩张的需求。是缓解青年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把思想统一到共青团十六届二中全会、团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信心,坚持创新实践,充分整合资源,以“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富有爱心的工作态度,扎实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
二、规范基地建立原则及标准
(一)建立原则
1.“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三种。根据企业用工需求,逐级推报,设立基地,进行授牌。
2.签订合同的见习基地按照团中央制定的统一标识挂牌,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具体见习岗位每年可根据企事业单位实际进行调整,三年期满,经评价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二)建立标准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事业单位,有提供见习岗位的意愿和接收见习人员的能力;
2.具备国家法定安全生产条件;
3.每年至少安排一期见习,每期一般为2至3个月,岗位数量不少于10个;
4.见习岗位的工作内容需具备一定的技术技能含量,见习基地不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功能;
5.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定的基本生活补助;
6.见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7.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青年。
三、明确各级各方职责
团市委负责联系企事业单位,募集岗位、签订合同,建立见习基地(具备条件的县级团委也可募集岗位建立基地)。
各县(市、区)团委、各院校团委负责面向社会发布见习岗位(包括用工信息),做好社会青年见习人员的招收,以及与当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具体对接。学校团委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组织学生统一与见习基地进行直接对接。
各见习基地要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用工信息,并做好见习青年岗位安排工作。
四、强化领导、明确工作步骤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院校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2.成立基地。凡是符合成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各级团组织都应积极与其对接,并推报至团市委,为其签订协议及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3.招收人员。各县(市、区)及院校团委按照属地协调、就近就便的原则负责见习人员的招收工作。见习人员的年龄一般在18至35岁之间,下岗失业青年与青年农民工可适当放宽年龄。各县(市、区)团委按照所在地见习基地的见习岗位要求负责招收当地下岗失业青年、待业青年和返乡青年农民工,可以优先考虑有创业意向、家庭经济困难、初次就业的青年;有关高校团委按相关见习基地的见习岗位要求负责招收本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并将招收人员与见习基地对接。各县(市、区)团委、大中专学校团委要在团市委的指导下,组织本地见习人员(含高校见习人员)统一与本地见习基地签订规范的《就业见习协议书》。
4.人员上岗。签订合同后,各县(市、区)团委组织青年统一前往见习岗位。见习人员上岗时间以岗位需求时间为准,原则上以基地认定后开始启动。见习人员在岗工作时间的管理以企事业单位为主,各县(市、区)团委做好见习人员上岗见习的备案及跟踪服务,根据见习基地的运转情况及时向上级团委如实反映,由上级团委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见习基地予以摘牌。见习期间各县(市、区)团委要了解本地见习人员的见习情况,并和本地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5.经验总结。2009年11-12月,各地对活动进行总结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在各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团省委,团省委、团市委将根据实际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示范基地。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在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中,各相关团组织和见习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和岗位对接工作流程,加强协作,各负其责,确保见习人员的组织和岗位对接等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兼顾供需之间的双方利益。“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是为满足企业扩张和适当缓解青年就业压力的具体举措。见习基地的建立要兼顾用人单位和青年的利益为原则,充分考虑企事业单位的规模、行业分布,所能覆盖的青年群体及供需双方的需求等要素。
(三)加强检查督导。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团组织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团市委将适时对各级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对基地建设、见习人员招收和岗位对接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团委,各院校团委,要在“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立和使用过程中注重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目前鹰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单位名单
共青团鹰潭市委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通知
报:市委杜德春副书记、团省委各书记、团省委城青部、农青部、学校部
发:各县(市、区)团委,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市
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及驻鹰各单位团委,市直
各大中专学校团组织 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共青团鹰潭市委办公室 2009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