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团联发[2010]1号
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
积极支持抗旱救灾斗争的
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市直及驻鹰各单位团委:
近来,我国一些省区特别是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帮助灾区人民战胜灾害,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斗争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8号),团省委、省少工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支持抗旱救灾斗争的通知》(赣青联发[2010]4号),江西省主要对口支援云南省抗旱救灾。根据工作安排,经团市委、市少工委研究决定,现就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迅速组织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认真学习中青联发[2010]8号、赣青联发[2010]4号文件精神,广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积极投身支援云南省抗旱救灾斗争。
2、全市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动员广大团员和少先队员,每人为灾区捐赠一瓶饮用水。根据团省委有关意见,考虑到运输问题,提倡采取货币化捐助的方式,即每名团员和少先队员为灾区捐助一元人民币,捐助数额不低于本地、本单位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总人数。各地、各单位募集到的捐赠款物须及时上交团市委,由团市委上报团省委统一转赠云南团省委。
3、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及驻鹰各单位团委要及时做好捐助活动的宣传发动、协调指导和统计上报工作。捐助工作有实质性进展请及时上报团市委学少部,捐助的总体情况于4月2日前上报至团市委学少部,联系人:李小林,联系电话:6440821,13870035912。
4、捐助结束后,团市委将对各地捐助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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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鹰潭市委 鹰潭市少工委
2010年3月29日
主题词:青少年 抗旱救灾 活动 通知
抄 报:市委、市政府、团省委
共青团鹰潭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