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团联发〔2010〕7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青联,龙虎山风景旅游区、鹰潭工业园区、市直属及驻鹰各单位团委,市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宣传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我市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激励全市青年为鹰潭加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平安鹰潭”奉献青春和智慧,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市青年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为培养更多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积极努力。经研究,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中共鹰潭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鹰潭市委、鹰潭文广局、鹰潭日报社、鹰潭市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九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2年5月20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6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的鹰潭青年,或在鹰潭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外来青年。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鹰潭“四大一新”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
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宣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界代表人士及专家学者组成。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人选推报(5月20日-6月20日)
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候选人推荐采取推报和举荐相结合的方式,推报是由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鹰单位团委上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最杰出的青年参选;举荐分为他人举荐和本人自荐方式,分别由举荐人和自荐人填写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报组委会办公室。
2、候选人确定(6月20日-6月30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6月30日-7月10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在1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投票评选(7月10日-7月20日)
组委会召开评审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及反馈意见的报告;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当选为第九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其他10名候选人当选为第九届“鹰潭市十大优秀青年”。
四、实施要求
1、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并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加盖公章)。
3、推报人选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20份(其中2份为正本,其余为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光盘。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
4、推报人选须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4张(带电子版),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3张(一式一张并附电子版)。
5、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
7、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8、各推报单位要在6月20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愈湛、聂红彦,地址:市委大楼6楼团市委组宣部,邮编:335001,电话:6445757,传真:6441280。
附件:1、第九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2、第九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材料样本。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 中共鹰潭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鹰潭市委 鹰潭文广局
鹰潭日报社 鹰潭市青年联合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十杰评选 通知
抄 报:市委、市政府、团省委、省青联
共青团鹰潭市委 2010月5日25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一:
第九届“鹰潭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人选推荐登记表
推荐方式(请在相应栏目处打√) |
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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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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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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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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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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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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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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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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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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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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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 生 |
年 月 日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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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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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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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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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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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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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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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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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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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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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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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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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
推荐单位(个人)意见或自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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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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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行
业的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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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团
委或青联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组委会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
2、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页;
3、此表可复印。如另制,内容和规格须与此表一致。
附件二:
第九届“鹰潭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人选推荐材料样本
×××事迹简介
正文(500字)
。
本 签
人 字 |
年 月 日 |
工 意
作 见
单 及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
推 意
荐 见
单 及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
所 部
在 门
行 意
业 见
市 及
级 盖
主 章
管 |
年 月 日 |
×××事迹材料
正文(3000字)
。
本 签
人 字 |
年 月 日 |
工 意
作 见
单 及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
所 部
在 门
行 意
业 见
市 及
级 盖
主 章
管 |
年 月 日 |
市 复
级 审
团 意
委 见
或 及
青 盖
联 章 |
年 月 日 |
第九届“鹰潭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考察推报意见 |
内容包括:
1、考察过程
2、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须附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意见)
3、推荐原因
正 文(600字)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