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市委副书记杜德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清同志
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鹰团字〔2011〕20号
各县团(市、区)委,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委,市直及驻鹰各单位团委:
今年以来,团市委高度重视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借助全市园区企业跨越发展的大势,高位推动非公企业团组织建设,形成了具有鹰潭特色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团建290家,其中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团率达92%,覆盖团员2690人。
6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共青视点”版面头条以《建团求共识 团建重帮扶 鹰潭探索非公企业团建活力之源》为题,对我市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主要做法进行了报道。团市委及时编发《团情要讯》第六期,呈报市领导。
近日,市委副书记杜德春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清分别作出批示。
杜书记批示:“团市委致力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这体现了市委和团省委的工作要求,值得充分肯定。望再接再厉,积极创新,在推动‘两新’组织团建工作中取得更佳工作成果”。
郭部长批示:“非公企业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是一个新课题。团市委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值得肯定。希望团市委继续努力,围绕企业的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两位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对共青团工作的关心与重视,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推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要以此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以引导青年投身“四大一新”建设为目标,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注重“打基础、立规矩、管长远”,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切实服务青年成长、服务企业发展,实现工作新突破。
共青团鹰潭市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习贯彻 重要批示 通知
抄 报:市委、团省委、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鹰潭市委办公室 2011年7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