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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团字【2011】25号关于印发《团市委数字鹰潭建设信息采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12日
 

鹰团字201125

 

关于印发《团市委数字鹰潭建设信息采集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委各部室:

《市团市数字鹰潭建设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已经党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鹰潭市委

             2011年7月14   

 

 

 

 

 

 

 

市团市数字鹰潭建设信息采集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数字鹰潭建设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促进信息资源开发、整合与共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采集管理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分为部室采集信息和统一采集信息。部室采集信息是指由各部室自行采集的信息,其内容包括: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部室所有工作职能转化为可供录入的数据。

第三条 各部室要按照“人人都是信息员,科(股)长是信息采集员”的要求,明确信息采集、维护、更新、管理的具体人员。

第四条 部室信息的采集管理,各部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部室负责具体信息采集的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 各部室应完整、准确、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并切实按照信息报送时间和更新时限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更新工作。

第三章 监督和责任

第六条 部室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纳入各部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七条 对责任范围内的信息采集工作调度不力、措施不实、管理不严导致出现信息采集卡大面积漏填、错填,或出现漏报、错报、迟报及其他严重影响信息采集、更新时效和数据质量的情况,将对相关部室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数字鹰潭  信息采集  管理办法  通知

 报:数字鹰潭建设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鹰潭市委办公室    2011年7月29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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