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青年文明号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健全青年文明号运行机制,明确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保证青年文明号的质量,提高青年文明号在全社会的知名度,按照《鹰潭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特制定《鹰潭市青年文明号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办法:
采用“一听、二看、三查、四问”的方法。即听取有关争创青年文明号的情况汇报;查看争创青年文明号现场;查阅有关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资料、台帐;询问争创集体部分成员和现场群众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效果。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硬件建设:
各单位、各行业根据各自的创建特点,要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1、现场有醒目的争创标识
如“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争创岗”、“青年文明号竞优岗”等。
2、设置“青年文明号”承诺看板。如:“XX级青年文明号向您承诺”(监督电话:X X X X)。
3、现场设置争创青年文明号意见本(箱)。
4、利用横幅、标语牌、宣传栏等,宣传“青年文明号”活动。
5、在申报青年文明号一个月内,必须设置申报公示牌,主要内容有:
XX级青年文明标准,本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对申报青年文明号的认定态度、监督电话等。
6、根据行业特点设置必要的青年文明号公示牌。
(二)软件资料:
1、台帐:
根据开展青年文明号工作的情况,如实地记录好“鹰潭市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台帐”,主要活动要附有图片和资料,会议要有纪录。
2、其它资料
跟工作台帐有关的资料主要包括:
(1)上级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
(2)创建活动的组织网络:
(3)行业创建活动考核细则、考核记录;
(4)本单位有关创建活动的通知、意见、决定等;
(5)会议记录,活动资料,照片;
(6)宣传报道及稿件录用的有关情况;
(7)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助万家活动)的有关情况记录;
(8)宣传橱窗的布置情况、图片;
(9)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有关情况;
(10)个人、集体获得奖励的有关情况。
3、检查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所有争创集体人员名单;
(2)获得县局级青年文明号的认定资料;
(3)团支部(总支、委)工作台帐;
(4)按照行业标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